专业技术资格每三年必须进行验证注册登记,逾期不注册登记者,其《证书》自行失效。根据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我县三年一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开始进行,凡是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在2008年6月1日至10日到所在单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县职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