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组通[2008]6号
中共宾阳县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推荐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化程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宾阳县民主推荐乡(科)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芦圩镇党委书记和县卫生局副局长领导职位考察人选进行公开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推荐的职位及职数
宾阳县芦圩镇党委书记,宾阳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二、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的均可推荐(或自荐):
(一)芦圩镇党委书记考察人选的资格
1、现任正科职领导干部,担任过两个以上(含两个)正科职领导岗位;
2、中共正式党员;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左右;
5、身体健康。
(二)宾阳县卫生局副局长考察人选的资格
1、现任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领导干部;科员级人选必须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参加工作年限三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
3、年龄在40周岁左右。
4、身体健康。
三、公开推荐的方法和程序
公开推荐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
1、组织推荐:由各基层党组织、县直各单位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要求,集体讨论确定本镇(乡)、本单位推荐人选报县委组织部。
2、群众推荐:各基层党组织、县直各单位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加推荐。
3、个人自荐:个人可以直接向县委组织部自荐。
推荐者须填写《宾阳县公开推荐空缺领导职位考察人选登记表》和《干部信息表》(表格可登录by8228142@163.com下载,密码为1234554321),组织推荐的还要附单位集体讨论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和会议纪要。推荐材料务必在第一阶段时间内送达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第二阶段:会议推荐
召开推荐会议,将第一阶段推荐出来的人选再次进行推荐。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8年1月25日至28日;
第二阶段:另行安排。
中共宾阳县委组织部
2008年1月24日
主题词:干部工作 公开推荐 通知
中共宾阳县委组织部行政秘书股 2008年1月24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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