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党委,县直各单位、县级各双管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县委决定: 李彩文同志任中共宾阳县卫生局委员会书记; 龚亮宗同志任中共思陇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宾阳县农业局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郑桂丙同志任中共宾阳县农业局委员会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林家同志任中共宾阳县经济贸易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其中共宾阳县委员会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曾 旭同志任中共宾阳县委员会副科级组织员,免去其中共甘棠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焕东同志任中共宾阳县委员会副科级组织员,免去其中共中华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振芬同志任中共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宾阳县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科级检查员职务; 乐 婵同志任宾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王少华同志任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蒙 立同志任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刘军成同志任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韦义明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中共宾阳县经济贸易局委员会书记(正式任职时间从2006年7月算起),免去其中共宾阳县经济贸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古新仁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督查室主任(正式任职时间从2006年7月算起); 覃振东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中共宾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式任职时间从2006年11月算起); 免去阮伟斌同志的中共宾阳县卫生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覃知国同志的中共思陇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宾阳县委员会 200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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