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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200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于2008年9月5日组织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质监、经贸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检查。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黄籍副主任带队,共出动车辆4台次,人员15人次,检查月饼生产厂家1家、超市1家、月饼销售摊点30家。主要检查了月饼生产厂家生产场所的环境是否卫生;生产月饼的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体检;有无用过期的生产原料及禁用的添加剂进行生产加工,成品是否经检验合格方出厂;上市经营月饼生产日期、保质期与实际是否相符,所售月饼是否变质;月饼的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标明生产厂家、产地、日期;经销的月饼是否从合法的企业购进,有无假冒厂家、商标的行为;是否建立食品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等。
检查过程中黄籍副主任要求生产企业要严把产品的质量关,产品检测合格方可出厂,经营业主要诚信、守法经营、从正规渠道进货,索取相关证照,建立好食品台帐,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同时,要求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保证监督到位,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认真把好食品质量关,保证中秋、国庆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图为县人大常委会黄籍副主任(左一)率队对月饼市场经营摊点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