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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我县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考察、廉政测评、廉政鉴定、廉政教育、廉政承诺、廉政谈话、廉政档案及廉政考核“八廉”管理,从源头上有效地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八廉”内容:一是廉政考察。对拟提拔干部,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廉政考察,听取本单位干部群众对该同志廉政情况的评价。二是廉政测评。按照“廉洁”、“基本廉洁”和“不廉洁”三种情况,公开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三是廉政鉴定。县纪委根据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拟提拔干部作出廉政鉴定,凡未作廉政鉴定的,县委不予研究。四是廉政教育。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集中进行廉政培训,要求每位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材料等。五是廉政承诺。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要作出廉政承诺,必须写出两份廉政承诺书,一份自己保存,一份交县纪委保存。六是廉政谈话。由县纪委领导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新提拔领导干部的学习、工作、廉洁从政等方面提出要求;在新提拔领导干部有信访问题反映或违纪违法苗头时,进行诫勉谈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七是廉政档案。县纪委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通过廉政档案全面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政情况。八是廉政考核。县纪委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年底进行廉政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把考核情况记录到廉政档案中,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